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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前沿】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系列之二——建筑领域碳排放分析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07-19

围绕我国“30·60”双碳目标,各个地区、各个领域都在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其中建筑领域碳排放是重点领域之一,与建筑领域相关的碳排放约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的40%,因而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目标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计算分析建筑领域碳排放,是研究碳达峰实施路径、编制行动方案的基础。

研究边界

现阶段建筑领域碳排放主要分为2个维度,一个是宏观层面即全球、国家、区域、省市等建筑的碳排放,另一类是微观层面即建筑单体的碳排放。其中宏观层面建筑碳排放主要用于反映某一区域内建筑碳排放总量,为政府制定节能减排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微观层面的建筑碳排放主要用于绿色建筑评价、低碳建筑设计与研究、建筑碳排放权交易时对单体建筑碳排放水平的测定等。

根据《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 /T 51366—2019),建筑碳排放指的是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不论是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均包括以上三个阶段的碳排放量。与微观单体建筑纵向生命周期视角的碳排放计算不同的是,宏观建筑碳排放计算多是以年度区域内的建筑碳排放为单位的横截面数据。目前相关研究对于计算边界的划分仍未统一。

计算方法

建材生产阶段的碳排放量,由各种主要建材的消耗量与其相应的碳排放因子乘积之和组成。建材运输阶段的碳排放量,由各种建材的运输消耗量乘以平均运输距离,再乘以单位重量运输距离的碳排放因子,各乘积相加得到运输阶段的碳排放量。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的碳排放量由二者相加得到。

 

 

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建材的消耗量*建材碳排放因子

建材运输阶段碳排放=∑建材的消耗量*建材平均运输距离*单位重量运输距离的碳排放因子

 

 

建造阶段的碳排放量由建造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类能源量与其相应的碳排放因子乘积之和组成。对总的各类能源量进行具体计算时,采用施工工序能耗估算法,先分别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过程中的能源用量,再将其相加。拆除阶段的碳排放量同理。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由二者相加得出

 

 

建造阶段碳排放=∑建造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量*碳排放因子

拆除阶段碳排放=拆除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量*碳排放因子

 

 

运行阶段的碳排放量主要由四个系统的碳排放量组合而成,分别为暖通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照明及电梯系统和可再生能源系统。总碳排放量的计算方式为,首先计算各类能源年消耗量与相应的能源碳排放因子数乘积之和,得到总的能源消耗碳排放量,然后用同样的方式计算出可再生能源的年减碳量,能源消耗碳排放量减去可再生能源及建筑绿地碳汇系统的年减碳量得到建筑物年碳排放量。

 

 

运行阶段碳排放=∑能源年消耗量*碳排放因子-可再生能源年减碳量-建筑绿地碳汇系统年减碳量

 

 

通过建筑领域碳排放计算分析,可知建筑领域碳排放现状以及主要影响因素,为建筑领域碳达峰预测以及行动方案编制提供最基本的数据支撑。